2018年嘉兴市社会工作者资格审查通知

  嘉兴社会工作者复审时间8月15日至8月22日,欢迎查看,出国留学网整理了2018年嘉兴市社会工作者资格审查通知,欢迎阅读,请继续关注本栏目!

  2018年嘉兴市社会工作者资格审查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工办):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首次以网上审查和实地审查两种方式开展2018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及查分地址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嘉兴市内参加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的新考生以及由外省转到浙江省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http://zgcjcx.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

  二、审查分工

  考生原则上按照单位属地原则参加审查,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到指定地点审查。

  嘉兴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嘉兴市社会工作协会负责市直单位(含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的考生审核工作及全市审查汇总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工办)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当地考生审核。

  三、网上审查

  1、鼓励嘉兴考生选择网上审查方式,网上审查时间为8月15日—22日。报名时非嘉兴地区考生只能实地审查。网上审查非因条件不符合原因未通过的可以到实地进行审查,网上审查通过的不必再进行实地审查;

  2、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网址:http://www.zjasw.org/的页面右侧“社工师登记”系统入口;

  3、考生点击“用户注册”注册后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电子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照片;

  (3)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电子照片(格式见附件1,可手写或打印,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4、审查通过的,由工作人员点击审查“通过”按钮;审查不通过的,在“操作备注”中填写审查意见,点击审查“不通过”按钮;考生资料不全的,在“操作备注”中填写审查意见,点击审查“退回”按钮。退回后考生可以再次上传相关材料,不限次数。

  四、实地审查

  实地审查时间为8月20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嘉兴市社工资格审查点及联系方式

地区

地址及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嘉兴市直

嘉兴市吉水路12号嘉兴市民政局403室社会工作综合处

83958991

南湖区

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370号海逸大厦西4楼南湖区民政局401室社区服务中心

82571265

秀洲区

嘉兴市秀洲区九里路556号残联大厦五楼秀洲区民政局513室社会工作科

82720284

嘉善县

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1008号嘉善县民政局205室

84028133

平湖市

平湖市当湖街道乐园路79号平湖市民政局二楼社会工作综合科办公室

85030727

海盐县

海盐县海滨西路天宁寺尚游城新天地广场5号楼海盐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一楼活动室

86030775

海宁市

海宁市文宗南路111号三楼海宁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87288517

桐乡市

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33号桐乡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五楼510会议室

88028776

  1、需提交的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入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4)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5)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用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2、审查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种类齐全、内容一致,若无明显问题,对照报考条件,决定审查通过或不通过。

  3、通过审查

  (1)收下报名表(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军官证、通行证)复印件各1份并装订成审查档案;

  (2)将另一份盖章的报名表退还考生,考生在《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

  4、不通过审查

  告知不通过审查原因,工作人员填写《未通过资格审查告知书》(附件3),考生签字和审查人员加盖审查章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实地审查用印

  统一使用报考条件审核专用章。

  (二)“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三)“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但应由各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12月。

  (四)“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五)代办问题

  报考条件现场审查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应持有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并载明考生联系电话。审核员可就需要核实的事项直接联系考生本人。

  (六)逾期问题

  对逾期未参加审查的考生,要及时电话告知,在8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8月28日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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